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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上仙 上仙 2024-03-12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1762人已围观

国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小编按: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可谓诚意满满,亮点纷呈,系统性出台一系列关键举措,打破了过去政策瓶颈,充分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

一是绩效工资总量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大幅提高了间接费用的比例,允许将间接费用全部作为人员绩效奖励;可以从稳定支持的科研经费中提取20%作为奖励经费,奖励科研管理人员;扩大了劳务费支出范围;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计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二是资金管理进一步放权,使用更为灵活自主。简化预算编制流程,下放预算调剂权,扩大经费包干范围,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三是财务报销管理更为方便宽松。推行无纸化报销,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参加由其主办的会议等,对确需负担的城市间交通费、国际旅费,可在会议费等费用中报销。允许项目承担单位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取消科研项目结题财务审计,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可不进行招标投标程序,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统计范围,不受零增长要求限制等。

各地也会很快出台具体细则,科研单位财务人员可以细细品读,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变化,以便于调整财务管理方式和报销模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

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2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但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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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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