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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开支发放生活用品行为如何定性
上仙
2024-03-12
【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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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列开支发放生活用品行为如何定性
【典型案例】201X年至201X年,某乡政府在已按规定发放工会福利情况下,班子集体决定,以该单位重大活动保障责任较重为由,每年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发放洗发水、沐浴露、牙膏、牙刷等洗浴洗漱用品,以“劳保用品”名义发放给干部、职工,人均一份,每年各两次、每次人均200元标准。该乡政府财务人员未请示领导,擅自将该项支出列支于“公用定额”等多项科目。5年来,共计发放50余万元。
【分歧意见】对该事件如何定性,主要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发放“劳保用品”行为合规,但是列支多项科目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应追究纪法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发放“劳保用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应当追究党纪责任;虚假列支行为属违法行为,可追究责任,但在追责问责层面不应均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种意见认为:发放“劳保用品”和虚假列支行为均应给予党纪处分,同时对虚假列支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评析意见】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劳保用品”有特定含义
“劳保用品”,即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险的个体防护装备。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2009年)的相关规定,结合该单位实际工作,本案涉及的洗发水、沐浴露、牙刷、牙膏等物品不属于劳保用品。
应注意区分劳保用品和工会福利:
一是发放主体不同,前者是用人单位,后者是工会组织;
二是发放对象不同,前者是劳动者,后者是工会会员;
三是发放范围不同,前者是按需发放,后者是按人发放;
四是经费来源不同,前者是职工工作经费,后者是工会会费;
五是发放内容不同,前者是为了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伤害,所发用品的具体内容与劳动保护的内容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后者的内容比较宽泛,与劳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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