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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解散撤销财务清算流程和主要内容(案例)

上仙 上仙 2024-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961人已围观

事业单位解散撤销财务清算流程和主要内容(案例)

大家对事业单位解散、撤销或吊销法人证书等情形如何进行财务清算不太清楚,我们搜集温州市财政局2020年9月印发的《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暂行办法》(温财资〔2020〕42号)文件,对清算范围、流程、内容及要求等事项都予以了清晰明确的规范,现摘录供大家学习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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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财务清算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清算行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温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温政办〔2020〕5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市级事业单位的财务清算行为。

市级行政单位,以及市委市政府为履行某项特定工作职责而设立、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非常设机构的财务清算,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事业单位发生解散、撤销或者被吊销法人证书等情形的,应当在其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前,成立清算组,完成财务清算工作。其中,对因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存在其他规定情形,其权利义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单位或其他单位承接的,无需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清算组,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五条 事业单位应当自发生解散、撤销或者被吊销法人证书等情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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