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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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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要点
对于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来说,一年一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了。小编梳理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相关概念,小伙伴们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哪些主体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以下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进行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1)个体工商户业主;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
(3)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
(4)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
提示:实施核定征收的纳税人,不需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具体指哪些?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什么时间内要办理好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需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2021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时限为2022年3月31日前。
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要申报什么报表?在哪申报?
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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