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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汇集(2021版)
上仙
2024-03-12
【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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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税收优惠政策汇集(2021版)
(一)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的,减免车船税
减免税性质代码:112011601
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
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条第二款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船免征车船税
减免税性质代码:12011603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专用船舶免征车船税。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三条第(四)项
(三)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减免税性质代码:12123101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第四条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第十条第一款
1、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1)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①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