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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时“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如何正确处理

上仙 上仙 2024-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065人已围观

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作为工程项目两个相似的概念,指的是工程量清单中暂未确定的两项费用, 发包人与承包人往往会因为概念不清楚发生一些争议和纠纷。

在工程结算时,承包人也会将此概念模糊化,用来追求高额利润。工程造价人员如果对此概念不明确、内容不清楚,以至于混用,将会出现不公正的问题。

这两项费用名称乍一听都有“暂时估价”之意,但在使用中有明确的区别。小编整理分析“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区别,让大家能清晰明白在工程结算时,投标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怎么正确使用。


一、工程预算中,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区别

1、概念不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 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 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对该金额,招标人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使用。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招标投标中的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2、使用方式不同

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 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 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暂估价:作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又无法确定具体价格 时 采 用 的 一 种 价 格 表 现 形 式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GB50500—2008中)将暂估价分为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暂估价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通过招标确定价格, 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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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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