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 正文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税会差异协调注意问题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1155人已围观
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税会差异协调注意问题
新收入准则下,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包括持续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履约成本”的与合同相关,既指“当前”已取得的合同又指虽然“当前”未取得但“预期”会取得的合同。合同履约成本,与未来的履约义务密切相关,是合同约定履约义务的一部分,是为了履行履约义务而发生的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合同或者预期取得合同所发生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具体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等。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并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为简化实务操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是“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很显然只指“当前”已经取得的合同,而不包括“预期”将取得的合同。“合同取得成本”与约定的履约义务无关,仅仅是为了取得合同而发生的。如合同佣金,只有在企业取得了合同,企业才会发生这笔佣金,没有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这笔佣金,佣金的发生与企业未来履约义务无关。又如,企业对获得大额合同做出贡献员工的奖励,也是属于这种情况。
一、合同履约成本的税会差异问题
以财政部发布的收入准则应用案例来看:
案例:甲公司经营一家酒店,该酒店是甲公司的自有资产。甲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除发生餐饮、商品材料等成本外,还需要计提与酒店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折旧(如酒店、客房以及客房内的设备家具等)、无形资产摊销(如酒店土地使用权等)等费用。请问应如何对这些折旧、摊销费用
上一篇: 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
下一篇: 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检查主要问题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