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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金券、现金折扣、折扣券、实物赠送财税业务探讨

上仙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1077人已围观

代金券、现金折扣、折扣券、实物赠送财税业务探讨

  摘要:商业活动中代金券、折扣券业务形式多样,也可发生在不同环节,相应地财税处理也不尽相同……

  一、业务情形

  1、业务环节

  代金券、折扣券在商业活动中非常频繁,形式多样,一般发生在两个环节,一个是消费环节,一个是充值环节。

  充值环节中主要有:理发行业中,充值500元送100元;电信营销活动中,充值500元,送500元;加油站营销活动中,充值500元赠送纸品、水等物资;商业零售中,也存在购买储值卡的营销活动。

  消费环节中主要有:餐饮行业中消费满500元,赠送50元;超市营销活动中,购物满500元,送50元消费券;加油站营销活动中,加油500元赠送纸品、水等物资。

  2、业务形式

  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充值赠送一定金额、赠送代金券或购物券或返利券、赠送折扣券、消费积分抽奖、消费积分兑换等。

  充值活动中也可能存在赠送代金券或物资。

  以上金额为示例,下同。

  二、充值环节业务处理

  1、业务分析

  商业活动中充值赠送主要有两个目的:

  一是加快资金回笼,或是为了在短期内筹集资金而预先收取销售款,其实质是资金成本。

  二是作为营销策略的一部分,促进销售,增加用户流量和黏性。

  2、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减让,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费用。

  2006年旧收入准则第六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017年新收入准则第十六条规定,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企业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2020-12-11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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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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