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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胶轮车相关车船税浅析

上仙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931人已围观

煤炭行业胶轮车相关车船税浅析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通常认为只有在道路中行驶的机动车辆才会缴纳车船税,且一般在缴纳交强险时才会接触。实际上车船税虽然是小税种,但是涉及的范围却很广。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车船税。车船税是对行驶于我国公共道路,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车船,按其种类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在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还有航行在水域的船只都需要缴纳车船税。

  那么煤矿企业用于井下作业的防爆胶轮车是否属于应征车船税的机动车呢?这里将个人总结的胶轮车的车船税处理方法分享给大家。

  问题一:煤矿企业专用于井下作业的防爆胶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煤炭企业使用的胶轮车分为两类,一类是在矿井下拉人使用的无轨胶轮车,另一类是拉货的无轨胶轮车。这两种无轨胶轮车通常用于井下,可以灵活地在崎岖不平的巷道中驾驶,适应井下各种环境,实现不转载运输,行驶速度快,运输能力高,承载能力大,爬坡和制动能力较强,能够安全、迅速的将所必须的物料运输至井下,很大程度上节约了物料装运的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煤矿企业购置的胶轮车,会计核算作为“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卡片上归类为机器设备并按照8-10年计提折旧,不计提缴纳车船税。虽然会计核算上,企业将无轨胶轮车作为机器设备管理,但根据无轨胶轮车具有防爆柴油机的动力源、驾驶室、操作控制台在矿井坑道进行运送人员及物资等作用,以及根据《晋安监煤字2004 29》文件规定,防爆胶轮车司机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驾驶员上岗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等要求,无轨胶轮车实质上应该属于机动车一种。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中的专项作业车,是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者器具,用于专项作业的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是指具有装卸、挖掘、平整等设备的轮式自行机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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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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