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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判交易性质可能少缴税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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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笔者为某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财税咨询服务时发现,该企业的一桩交易究竟是房地产销售还是代理业务,实务中有不同看法。而不同的看法,又会直接影响相关财税处理。如果判断有误,很可能导致企业税款计算错误,进而引发少缴税款或多缴税款的风险。
案例介绍
A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集团,主要从事金属产品的冶炼、加工和制作。从2010年起,A公司逐步向经营性房地产方向转化,通过转租、分租、合作经营方式,盘活部分房产资源。2013年,经当地政府协调批准,A公司拟腾退出一地块,供金融企业E公司建设研发中心和云计算中心。该地块采用收储方式,由A公司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办理了腾退地块的土地收储手续。
为保证该地块按约定进行定向开发,A公司应政府要求成立了符合监管条件的全资子公司M公司,作为腾退地块的定向开发主体,并根据E公司的条件为其定向开发研发中心和云计算中心。M公司开发主体资格确定后,A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按协议价把土地划拨给M公司。
M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与E公司签订了研发中心和云计算中心开发建设定制合同(以下简称“定制合同”),明确规定了开发产品的各项具体要求、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定制合同建设的总价款及支付节点、具体施工单位的选择等事项。从价款支付的相关条款看,所有定制建设的总价款均由E公司先行垫付。垫付款项汇入M公司在指定金融机构开设的专用账户中,款项使用需要得到E公司的认可。根据开发产品划转条款,经初步验收合格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材料后,M公司按成本价向E公司划转资产,办理相应的资产移交手续。M公司根据定制合同要求,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了项目工程的承建单位C公司,二者之间签订了承建合同并按要求报E公司备案,承建合同约定按完工进度百分比支付工程价款。
在就研发中心和云计算中心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税务处理时,M公司产生疑问:这笔业务应按房地产销售业务处理,还是按代理业务处理?
交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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