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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学习笔记(二)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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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抵退税适用主体一览表
| 适 用 主 体 (三类) | 划 型 标 准 (营收/资产) | 未 列 明 (年vat销售、不含) | |
| 小微 企业 | 微型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100万 |
| 小型 | 2000万 | ||
| 制造业 等行业 | 微型 |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 100万 |
| 小型 | 2000万 | ||
| 中型 | 1亿元 | ||
| 大型 | 除上述 | ||
| 其他企业 | 除以上 | —— | —— |
| 1.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增值税销售额)按照上一会计年度确定。 2.不满一年的:增值税销售额(年)=上一会计年度增值税销售额/实际存续月数×12 3.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申报、稽查查补、评估调整。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销售额。 4.制造业等六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六行业企业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销售额比重按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 | |||
二、留抵退税办理时间一览表
| 退税主体 | 存量 | 增量 | |
| 小微 企业 | 微型 | 自2022年4月申报期起 | 自2022年4月 申报期起 |
| 小型 | 自2022年5月申报期起 | ||
| 制造业等 六行业 | 中型 | 自2022年7月申报期起 | |
| 大型 | 自2022年10月申报期起 | ||
| 其他行业企业 | —— | 符合条件的申报期起 | |
| 1.存量、增量退税可同时申请;申请一次性存量留抵退税的起始时间,当期未申请的,以后纳税申报期也可按规定申请。 2.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内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包括增量、存量的办理)。 3.后期申请应只限于存量,增量要在申报期或4-6月的全工作日。 4.同时符合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六行业的,可选择申请;从退税办理时间来看,只是制造业等六行业的小微企业可以选择在4月或5月办理存量退税。 5.2022年5、7、10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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