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 正文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权益性投资合伙企业核定改查账,能否追溯调整以前年度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854人已围观
编者按:过去,部分地方由于核定征收政策形成了一些“税收洼地”,部分企业利用核定征收制度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2021年以来随着清理税收洼地、打击逃避税的监管力度加强,尤其是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一律改为查账征收,利用税收核定的做法已经行不通了。近日,某地的税务稽查机关在官网上公布了三则《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三纳税人在2017年利用核定征收制度,降低了股权转让所得的企业所得税,要求重新按照查账征收补缴企业所得税,引发关注。税务机关能否改变企业以前年度的核定征收?企业利用核定征收降低税负的行为定性又是什么?本文将逐一研究。
一、基本案情:转让股权适用核定征收纳税,五年后被要求改查账
近日,某地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其官方网站上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了三份《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的对象虽然是三家不同的有限责任公司,但其违法事实高度一致。根据《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本案是三家公司从陕西品格XXXX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品格”)处分别取得了股权,然后转让给位于上海的一家投资平台中X品格(上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X品格”)。在三家公司转让股权给中X品格,取得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入账)的当年度,三家公司均申报了核定征收,降低了其税收负担。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家公司股权转让适用核定征收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6年11月21日,西安水X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了陕西品格18%的股权,陕西凯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了陕西品格30%的股权,陕西金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了陕西品格17%的股权,上述三次股权转让于2016年11月24日办理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