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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红字发票需要收回发票全部联次吗

上仙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754人已围观

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后,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则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财务老王:企业开具红字发票,需要向购买方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吗?

  申税小微: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也不同哦。一起来看看吧!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

  区分不同的票种,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增值税纸质发票

  一、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纳税人向代开税务机关退回纸质发票全部联次的,由代开税务机关通过金税三期工程核心征管系统开具红字普票(申请红字专票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红字普票的全部联次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无需交付纳税人。

  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原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1.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开票软件中填开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不必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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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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