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 正文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兼营不同业务应分情形纳税申报
上仙
2024-03-11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845人已围观
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在此期间,有兼营业务且对应不同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区分自身情形,准确计算缴纳增值税。比如,M公司主要经营货物销售及不动产出租,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假设不考虑附加税费等问题,M公司在具体的增值税处理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规定,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以下简称“5号公告”)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兼营不同征收率项目,填列申报表时,应先判断能否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再判断能否享受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即使不满足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适用条件,也不影响其享受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政策。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合计未超过45万元
2022年4月—6月,M公司销售货物并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销售额30万元,出租不动产并开具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5万元。也就是说,该季度M公司销售货物销售额30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额=10.5÷(1+5%)=10(万元),合计40万元,未超过45万元,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M公司40万元销售额中,有10万元为适用5%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