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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慈善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上仙 上仙 2024-03-11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840人已围观

对于捐赠人而言,并非所有的捐赠都可以享受抵税优惠。当捐赠人要向一家慈善基金会捐赠时,捐赠人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只有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基金会的捐赠,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赠人才能享受税前抵扣优惠。

  实践中,上海有近三分之一的基金会并未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截至2022年6月28日,上海市的存量基金会共有574家,其中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共有301家。笔者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简要分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相关问题。

  一、基金会如何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基金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获得方式不同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需要基金会主动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无需基金会主动申请。由民政部门结合基金会公益活动情况和日常监督管理、评估等情况,对基金会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进行核实,提出初步意见。根据民政部门初步意见,由财务、税务、民政三部门联合确定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发布公告,且是不定期发布。比如上海,2021年公布三批,分别是2021年5月28日、2021年7月20日、2021年12月14日。

  二、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规定,基金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二)每年应当在3月31日前按要求向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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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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