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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之人工费用的计量与归集探究

上仙 上仙 2024-03-11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905人已围观

企业的研发活动是将人的智力成果转化为创造性技术成果或者实质性提升技术手段的系统性活动,企业的研发活动体现了人智慧的转化过程。知识可以无价,但人能创造出有价值的产物,而财务核算下的企业研发活动必须要“明码标价”,人的知识劳动也需要被正确计量,衡量人知识劳动最直观的标准是工资或者劳务费,本文将共同探讨企业研发活动中人工费用的计量与归集相关问题。

  研发人员的范围

  要核算好研发活动人工费用,首先应区分好什么样的人可归类为研发人员。

  财税[2015]119号文件:

  对企业研发活动中人员人工费用的基本定义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文件中将研发人员分类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与“外聘研发人员”两类,但这两者该如何区别?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因此,“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的正式员工,也包括通过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但由企业直接支付工资薪酬的人员。

  人工费用的范畴

  明确了研发活动中人的范围,那么研发人员产生的费用范畴又在哪里呢?

  在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需要注意的限制条件是,人工费用仅包括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像企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不属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人工费用范畴,应属于研发支出的其他相关费用类目。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人工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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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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