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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上仙 上仙 2024-03-12 【宪法】 1347人已围观

法律效力位阶:宪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性:有效

施行日期:1982-12-04

公布日期:198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  录

  序 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徽、首都

 

序  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〇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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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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