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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归集方法调整是否影响核算,需不需要科目重分类

上仙 上仙 2024-03-11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759人已围观

会计政策是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而会计政策变更则是对企业之前采用的会计确认、计量和列报的改变,也就是对相同的交易或者事项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为。比如,研发费用归集方法的调整就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一种类型。

  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政策变更的起因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无外乎两类:一类是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另一类则着企业认为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也可以进行变更。实务中,大多数企业选择第一类。

  对于研发费用归集列报办法的政策变更其实早在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就已提及;因租赁准则等内容的修订,2019年4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该号文覆盖了之前的15号文,但财报项目有关研发费用的规定并未有改动:根据财会[2019]6号要求,对应到“研发费用”这个列报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并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在这个新增的项目中单独列示。

  研发费用归集方法政策变更会计处理涉及的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会涉及两类调整: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追溯调整法涉及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需要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未来适用法则简单得多,不需要计算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也无须重编以前年度的财务报表。

  鉴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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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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