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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中套取科研经费行为的性质认定

上仙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090人已围观

科学研究是科技发展的助推器,科研经费的投入为科学研究提供了有力保障。近年来对科研经费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大,科研经费的效益得到有效释放并催生了一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但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也存在诸多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一、问题提出

为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上到国家下至各高校都出台了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大了科研经费投入力度,并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科研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同时也加大了对科研经费管理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力度。但十八大以来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高校中套取科研经费问题频频发生,如何准确界定套取科研经费行为的性质并恰当处理,对稳定科研工作、增强科研活力、提高科研效益至关重要。

二、问题分析及对策

(一)科研项目负责人主体身份认定

科研项目多集中于高校和科研院所,由国家或省拨付科研经费,科研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情况计划列支。那么,科研项目负责人是否属于从事管理的人。首先应明确从事管理不单单指行政上的管理,此处的管理应做广义的理解。一项科研项目的完成需要整个团队经过申请、立项、研究、论证、成果等几个阶段,整个项目的完成需要协调统一、有序管理,作为国家级或省部级的项目其本质是国家或省科研工作的一部分,由国家或省出资,进行某一项目的研究,项目负责人虽非行政职务,但对其所申报的项目进行管理,并对该项目成果负责,项目负责人具有管理的职责,可以认定为管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科研项目负责人属于科研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属于公职人员没有异议。

(二)科研经费的性质认定

根据不同的科研项目,其科研经费来源经费不同,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省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来源省财政拨款,在项目获批后相关经费划拨至科研项目账户,无论是国家还是省的基金都具有公款性质,项目负责人作为该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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