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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行政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模式(参考)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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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资金,是指预算部门及所属各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
2022年6月,为落实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强化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增强政府资源调控能力和部门预算的全面性、完整性,山东省财政厅结合省级预算管理实际,制定《山东省省级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鲁财预〔2022〕54号),该办法极为详尽,有助大家学习了解行政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的构成和管理流程。现将主要内容摘录,具体操作时请执行当地规定:
主要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1〕19号)
《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财办〔2020〕13号)
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收入。主要包括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2.单位资金是指除财政拨款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三)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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