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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案例: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财政补助资金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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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莲花县审计局组织了对县林业局局长王致力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组在对林业局两家全额拨款国有林场延伸审计中发现,两家林场均通过虚增收入虚列支出方式,套取生产路建设财政补助拨款,金额合计86.5万元,县审计局立即将问题线索进行移送,最终两家国有林场的场长均受到了严厉处分。
直击重点
通过充分的审前调查,审计组发现,根据莲花县财政局、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林业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下拨2013年林业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2013年县财政局下拨林区道路项目建设资金共计318.5 万元,包括8个乡镇的油茶基地生产路、经济林生产路、毛竹基地生产路、香榧精品园生产路等建设资金262.5万元以及林业局两个下属国有林场高佬山和高母山林场的林业生产路建设资金56万元。同样,根据《关于下拨2014年林业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2014 年县财政局下拨林区道路项目建设资金共计272万元,包括9个乡镇的造林道路、运材道路、森林防火设施、护林设施等道路建设和设施补助资金243.5万元,以及国有林场高佬山和高母山的林业生产路建设资金30.5万元。另外,根据三个单位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2014年国有贫困林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县财政局下达高佬山林场2014年度国有贫困林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0万元。
文件上明确说明,接到通知后,实施项目单位凭支付清单原件、项目公示书面资料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申请等相关凭证,到县扶贫办、财政局办理报账手续。对于这种实行报账制拨付资金的方法,实施项目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有关职能部门有没有好好审核呢?基于审计调查中获取原始资料的难易性,审计组决定先从两家国有林场入手,了解林业生产路的实施情况。
欲盖弥彰
通过对生产路工程收支情况表格数据整理,审计组发现,高佬山林场2013至2015年生产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55万元,其中:2014年通过向财政报账收到拨款26.5万元、2015年通过向财政报账分别收到拨款110万元和18.5万元。2014至2015年生产路工程支出157.15万元,其中:11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生产路建设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预算投资101万元,审计局核定造价100.58万元,支付工程款100.57万元。然而,这家林场于2014年3月通过建行转账支付周光明用于冷饭坑至长短坞林业生产路工程款26.5万元,2015年6月现金支付陈祖平用于冷饭坑至石英坑小路岔口林业生产路建设工程款18.5万元,两个项目均未附相关工程招投标文件和项目验收情况表。另外,林场还有生产路平整、设计费等零星支出11.58万元。
经林场会计张云芳介绍,审计组了解到,周光明是冷饭坑村人,在村里口碑好,干活也细致认真,所以场长就选了他来修这条2公里的路。不过,高佬山林场向财政申报周光明修筑的生产路资料中显示,验收结果并不是2公里,而是5公里,陈祖平是周光明介绍过来的,他们两个都没有经过招投标。经审计实地查看,路面坑坑洼洼,不像是被平整过的。
找出破绽
为消除疑虑,审计组在没有林场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冷饭坑村。根据打听的结果,审计组得知,周光明和陈祖平确实是冷饭坑村人,周光明的收入来源全靠干农活,根本没人知道他还会修路,更别提具备土木工程有关的资质。陈祖平也只不过是个普通的水泥工人,偶尔在村里有人家造房子需要土工的时候,帮忙砌砌砖头而已。当问到这几年有没有人过来修路的时候,村里的老人家告诉审计组,村支书跟上面说了很多次,想让政府派人来修,但始终没见到政府的人。
事实已经很明显了,周光明和陈祖平二人根本没有修过路,高佬山林场向财政报账的资料只有一种可能,都是林场虚造的。当然,也不可能有什么招投标文件、招投标公告和项目验收表。那么,林场通过建行转给周光明的26.5万元和转给陈祖平的18.5 万元现金,这些钱最终是进了谁的口袋呢?
审计组决定直接找到周光明和陈祖平本人问个究竟。当问起有没有20万块钱打到周光明账户时,他说,有一天确实收到张云芳的20万元,不过后来又让他取出来还给了她,陈祖平没有收到过任何钱。
各个击破
经过加班加点整理,林场有几笔出售杉木的主营业务收入让原本十分疲倦的审计人员精神为之一振:2014 年2月28日,取得收入9.99万元,2014 年3月4日,取得收入16.51万元,金额共计26.5万元,购货方正是周光明。2015年4月7日,分两次开票取得收入共计18.5万元,购货方是陈祖平。另外,这几笔大额资金都是通过现金的方式入账的。审计组在掌握了高佬山林场通过虚开生产路建设工程发票,向财政报账套取林区道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给周、陈二人,之后又以销售杉木的形式分别收回资金26.5万元和18.5万元的事实后,找来了张场长谈话。谈话结果跟审计组实际掌握的一致。
为节省时间,老杨直接联系了高母山林场的场长何园园,在说明了情况之后,要求林场的会计当天直接把凭证送到局里。黄芬整理出林业生产路的收入支出情况和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之后,发现了同样的问题,即修路和买杉木是同一人,只不过支付修路工程的金额跟销售杉木的收入金额并不完全相等。经过审计谈话,何园园也交代了事实:林场于2014年1月和2015年2月到县地税部门虚开生产路建设工程发票33.09万元和14.98万元,向财政报账套取2013年、2014年生产路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9.5万元和12万元,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葛力力43.27万元,还有4.8万元挂在往来款科目。2014年3月、2014年4月、2015年3月,林场以销售葛力力的杉木之名虚增营业收入27.64万元、0.5万元和12.73万元,合计40.87万元;葛力力将43.27万元现金交回林场,另有虚开的发票税款收入2.40万元,未入账。
成果突出
审计组把两家林场通过虚增收入虚列支出方式, 套取生产路建设财政补助拨款金额8 6. 5 万元的问题线索, 移送给有关部门,两名国有林场场长均受到了严厉处分。审计和有关部门及时督促两家林场将虚增收入、虚列支出套取的生产路建设财政补助拨款86.5万元上缴县财政,并进行了相应账务调整。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莲花县审计局及时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多次专报,并从三个方面建议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专报获得了县长批示,分管副县长牵头督办整改。县林业局十分重视,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建议进行了专项资金清理,对于下属林场的存款余额闲置,按《莲花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通过竞标由县信用联社存放。高佬山林场于2016年10月17日将闲置的125.8万元资金上缴县财政局。此举确保了国有资金保值增值和资金安全,取得了明显的审计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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