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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示(案例)

上仙 上仙 2025-01-10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591人已围观

 S县财政局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X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X财监〔2023〕78号)和《S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S财监〔2023〕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自2023年8月21日开始,对S县H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工作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为切实加强会计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规范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财税政策和财政中心工作的有效落实,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二、检查名单

S县H镇人民政府、S县H镇中心学校、S县H镇卫生院。

三、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出的问题包括:

(一)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1.个别单位未及时确认固定资产。

(1)H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3月记账33#凭证业务综合楼护士站橱柜已交付使用并通过验收,未转入固定资产。

(2)H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3月记账61#凭证,购买血气生化分析仪90000元,验收日期为2021年9月28日,入账日期为2022年3月31日。

(3)H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11月记账87#凭证付中心供氧设备采购安装费用173,400.00元,项目验收单交货日期为2022年4月17日入账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4)H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11月记账84#凭证付医疗器械采购费用129,895.00元,其中固定资产专用设备125,100.00元,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4,795.00元,项目验收单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入账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

上述事项不符合《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第五条 “通常情况下,购入、换入、接受捐赠、无偿调入不需安装的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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