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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部门如何强化预算资金支付管理(案例)
上仙
01-10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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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在“过紧日子”的背景下,尤其是新冠疫情后,经济下滑,财政紧张,日子都不太好过,出台各项硬核措施,想尽一切办法增收节支。
增收方面:一是盘活闲置资产资源,能卖尽卖,积极变现。如“卖地”不行就“卖天”,山东省平阴县以9个多亿的价格,卖掉了该县低空经济30年的特许经营权。二是整合盘活存量资金。对当年未使用资金予以收回,对零散资金进行整合集聚。三是强化税费征管,非税收入大幅增长,出现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量异地执法、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据财政部发布数据显示,今年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累计实现37088亿元,同比增长17%;11月,非税收入2889亿元,同比大幅增长40.4%。
节支方面:一是减人减资,各地陆续清理编外人员,缩减招录用人计划,有的地方停发减发工资奖金福利,有的地方开始降低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和比例等。二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压减“三公”等公用经费支出,有的直接按比例压缩预算,有的单位提交了用款计划缓批或不批,有的严控新增资产,建立“公物仓”实行二手设备设施调剂共享制度等。三是加强资金支付动态监管,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格审核单位支出;强化财会监督力量,倒查违规违纪行为,收缴违规资金。
以某县为例,了解一下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方面的措施,有些细节措施可以解决大家日常的工作疑惑,比如指标执行与实际支出一致性、因公借款、部门预算二次分配、财政资金审核等问题,窥一斑而知全豹。
原文:XX县:“八项措施”强化资金支付动态监控,规范预算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强化资金支付动态监控,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近日,XX县财政局下发文件,出台八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按照预算用途使用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完善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规定,建立“三公”经费管理内部齐抓共管机制,从源头把好“三公”经费支出关。
二是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规范一体化会计核算
为提高会计账务的真实性,指标执行与实际支出的一致性,预算单位在录入支付令之前,应先把单位指标的经济科目调剂成符合本次实际支付的业务活动所对应的经济科目,在调剂指标终审之后再录入支付令。在支付令中准确填写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严格按照全省预算一体化系统建设要求,统建单位应在预算一体化会计核算模块核算经济业务事项,严禁预算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外建立不同会计账簿。
三是预算内资金不得借款,提高公务卡使用效率
单位预算内资金不得办理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可使用单位其他资金账户资金周转,并在当年年底及时收回,不得跨年。单位出差人员等临时周转费用,使用公务卡支出。单位财务人员统计经常出差人员及有办理公务卡需求的人员信息,与本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联系办理公务卡,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
四是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实有资金账户的管理,积极主动排查闲置一年以上账户并销户,严格核查零余额账户及实有资金账户使用情况,及时报送零余额账户及实有资金账户开设、变更及撤销等相关文件资料。同时,加强对未纳入预算一体化账户系统的各类代发户的管理,对于发放失败的预算内资金由代理银行及时退回财政并恢复预算内资金额度,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
五是规范使用预算资金,严控向单位其他资金账户转款
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全部预算细化到具体用款单位,年初确实无法细化到用款单位的,执行过程中二次分配的资金应当向财政局预算股提供具体资金分配表,预算股按照预算调整调剂程序将需二次分配的预算指标进行细化至相关单位。县直各单位使用预算内资金拨付给各乡(镇)及县直单位实有账户的资金,应通过预算指标调整调剂办法办理。
六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填报集中支付摘要信息
单位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时,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填报摘要和使用部门经济分类,不能用部门经济分类代替或完全用数字、字母、简单的“付费用”及“付补助”填写摘要,部门经济分类要如实反映实际支付内容。支付申请除差旅费补助以外,还包含交通费等其他支出的,摘要应将差旅费补助、交通费等明细内容和金额分别列明。支付培训课时费需注明课时数量及费用标准。要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各项规章制度,资金支付应直达工程施工方、货物或劳务提供方。
七是及时申报支付,规范农村资金拨付
单位不得将应拨入各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资金拨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如驻村工作队经费、项目工程资金等非村级集体资金),财政性资金必须直接拨付到村(居)委会的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具体子账户,项目类资金除非明确要由村(居)列支的,可以拨付到村(居),否则一律通过预算指标调整调剂至乡镇本级,实行乡镇报账制。
八是新增业务股室支付令初审,加强对单位支出的监督
变更支付令业务审核流程,支付令业务审核流程变更为:新增业务股室初审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支付令(是否挪用专项资金、违规报销,必要时要求预算单位提供发票等相关资料)—国库股终审(保留原有的职能)。各业务股室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执行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单位支出,对于集中支付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疑似违规报销问题(如广告费、宣传费、印刷费、接待费等),要求预算单位配合县财政局做好疑点信息核实,从源头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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