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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常见问题清单(参考)
上仙
01-10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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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现常见问题清单
按:为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有关要求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若干措施,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济南市审计局梳理形成了各领域审计发现常见问题清单,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常见问题防范清单 一、预算管理改革方面
1.预算编制范围不完整。存在未将所有应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项目、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部分收入和支出(除开展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收支以外)未纳入预算。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部门和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等各类收入未纳入部门预算,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非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使用。
(2)应纳入预算的所属单位未纳入预算
(3)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未按规定纳入单位预算,部门以本单位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未纳入本部门预算,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未纳入本部门预算管理等问题。
(4)未按实有人数申报人员经费预算、未按人员编制数申报日常公用经费预算。
(5)故意隐瞒或少编列预算收入和支出
2.预算编制不规范。未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存在超范围编报、代编问题;未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预算编报不细化、不具体。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将非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
(2)代报代编所属单位预算
(3)在部门预算中安排补助地方支出
(4)为经费自理单位安排基本支出预算
(5)预算编报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承担单位
(6)在项目支出中编报基本支出预算
3.预算编制不科学,项目立项依据不充分、支出内容不细化,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预算缺乏约束。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充分论证申请项目支出,项目无法实施,导致财政资金大量闲置。
(2)未充分预计结转资金,继续申请预算,导致财政资金大量闲置。
(3)未按支出预算的定额标准建设,或者采取编制虚假项目、重复申报项目等形式,套取财政资金。
4.预决算公开不及时、不完整。部门预算的收支未全面、完整公开,未按规定时间公开部门预算、决算或“三公”经费情况。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部门预决算未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
(2)仅公开部分单位或部分内容
(3)仅公开当年财政拨款使用情况
(4)公开的决算与预算口径不一致
(5)预决算公开未细化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二、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违规批复预算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项目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2)未在规定的时间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2.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挪用财政资金,用于基建工程。
(2)挪用财政资金,用于职工福利。
(3)违规对外出借财政资金
(4)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5)虚列支出(虚假合同、虚假票据)套取财政资金
(6)扩大开支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3.预算调剂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在不同功能分类科目间调剂预算。
(2)未经批准,将结转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支出。
4.预算执行率不高不真实,预算编制与执行脱节。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未按预算用途及标准列支。
(2)以拨作支提高预算执行率
(3)未按项目进度付款或者超合同约定提前拨款,调剂预算执行率。
(4)年底突击花钱
(5)向所属单位转拨资金,转嫁机关本级经费支出。
5.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及时将不需继续支出(已完成目标、提前终止或实施计划调整的项目)的预算资金清理为结余资金报财政部门
(2)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造成基建项目结余资金长期结存
(3)连续结转资金未盘活收回
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方面
1.银行账户管理使用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开设银行账户
(2)向本单位其他账户或上级主管单位、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款,脱离集中支付监管。
(3)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2.公务卡制度执行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以现金方式结算
(2)未按照公务卡消费的强制结算目录执行
(3)公务卡使用率低
四、非税收入管理方面
1.违规设立非税收入。未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权限批准设立项目,违规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设立非税收入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许经营收入、中央银行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
(2)擅自设定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3)擅自变更非税收入的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和期限
2.违规征收非税收入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非税收入执收单位。
(2)违规扩大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
(3)擅自提高或降低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
(4)违反规定,在征收期限内应收未收,或在征收期限到期后继续收取非税收入。
(5)违反规定多征、提前征收非税收入
(6)违反规定减征、免征、缓征非税收入
3.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坐支应上缴的非税收入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规定开具非税收入票据,隐瞒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
(2)通过设立过渡账户、其他银行存款账户或以现金存放的方式,隐瞒收取的非税收入,不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3)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
(4)挤占挪用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
(5)将应当上缴的非税收入直接冲抵单位工作经费等支出
4.未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入库
(2)未按规定的预算科目入库
5.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未实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未实行“票款分离”
(2)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未实行“罚缴分离”
6. 违规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将代行政府职能强制实施具有垄断性质的收费作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2)未经批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3)将国家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
五、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购置不合规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超标准配置资产
(2)购置资产未按规定程序报批
(3)未按规定对购置的资产进行账务处理
2.违规使用国有资产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将国有资产违规出租、出借
(2)将国有资产违规进行对外投资
(3)违规提供对外担保
(4)用不得抵押的国有资产作抵押
(5)违规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举办经济实体
(6)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或私营企业,改变资产的国有性质
(7)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他人使用
(8)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或无效、低效使用
(9)将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3.违规处置国有资产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以违规出售、调拨、报损、报废等形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2)国有资产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
(3)擅自核销债权或对外投资
(4)经审批同意处置的资产未按规定进行处置
(5)违规处置权属不清或有争议的资产
4.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相关规定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应当评估未评估
(2)国有资产评估未经核准或未按规定备案
(3)资产评估结果失实
5.国有资产收入管理不合规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预算
(2)将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3)事业单位未将对外投资收益纳入预算管理
(4)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国有资产收入
六、政府采购管理方面
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实施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政府采购预算编报不完整
(2)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而实施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应公开招标不招标
(2)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3)邀请招标时未向三家以上符合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4)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未实行集中采购
(5)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未按规定方式进行采购
(6)未经批准擅自采购进口产品
(7)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未公开政府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标准
(2)采购人未依法公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
4.政府采购招标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经批准,擅自将应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改为邀请招标。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5.违法订立与招投标文件不符的合同或协议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2)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七、“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管理方面
1.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未按照精打细算、能省则省、“三公”经费总额继续维持“零增长”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严控运转类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未达到压减要求。
(2)未严控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和信息化系统建设支出
(3)未严控各类车辆购置和新增资产配置
(4)未严控编外聘用人员支出
(5)“三公”经费总额未维持“零增长”,五项费用控制不严格,未实现压减。
2.因公出国(境)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因公出国(境)未经审批
(2)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出国(境)费
(3)转嫁因公出国(境)费用
3.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或变相保留公务用车
(2)违规换用、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转嫁摊派车辆运行费用。
(3)保留的公务用车闲置而大量租用车辆
(4)其他交通费用中的租车费用支出依据不充分
(5)未执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制度
(6)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一次一结”制度
(2)无公函接待
(3)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不全
(4)超标准接待
(5)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
(6)在公务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
5.会议费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50人以内的会议未按规定在内部会议室召开
(2)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
(3)在驻地外或风景名胜景区违规举办会议
(4)超协议价格结算会议费
(5)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会议费
(6)会议费支出无清单、无明细
6.培训费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借培训、红色教育名义公款旅游
(2)超范围支出培训费
(3)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培训费
(4)培训期间住宿费、餐饮费等超规定限额
(5)未编制培训计划、报销手续不全
7.差旅费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超出开支范围、超标准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2)虚报冒领、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
(3)组织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公务活动的差旅活动,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4)未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管理制度
(5)差旅费报销手续不全
8.违规发放津补贴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自行新设项目或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
(2)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
(3)违反有关公务员奖励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
(4)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
(5)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6)违反规定使用工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
9.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存在钻制度空子搞变通、变相规避审批程序,新建、改扩建、装修楼堂馆所等问题。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审批程序不合规、不健全
(2)以技术、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搭车建设办公用房。
(3)企业代建楼堂馆所
(4)以租代建楼堂馆所
八、预算绩效管理方面
1.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健全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预算绩效管理流程不完善
(3)未建立绩效管理责任约束制度
(4)未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2.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不合理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依据不充分
(2)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完整
(3)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与预算资金量或任务数计划数不匹配
(4)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合理可行
(5)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细化
(6)预算绩效目标设定不可衡量
(7)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标准不合理
3.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规定审核预算绩效目标
(2)未通过预算绩效目标审核的项目进入项目库
(3)经审核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未报财政部备案
(4)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内容不完整
(5)预算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即进入下一步预算安排流程
(6)违规为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安排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下达或调整不合规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预算绩效目标未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2)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绩效目标
5.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不合规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
(2)绩效运行监控不全面
(3)绩效运行监控不够有效,发现问题未及时纠正。
(4)未及时根据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对应调整预算的项目予以调整
6.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预算绩效目标未完成
(2)预算绩效低下的项目未及时清理退出
7.部门、单位预算绩效自评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2)未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3)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不真实、不准确
8.部门、单位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选择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未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
(2)选择的第三方机构不具备相关条件,评价工作不够专业独立。
(3)未及时充分地将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标准、评价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
9.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绩效评价结果未得到有效应用
(2)对于绩效评分连续偏低的项目,仍然安排或未削减下一年度预算,造成资金沉淀。
10.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未公开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依法向社会公开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
九、决算草案编制方面
1.未按规定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导致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单位报表往来款项、预收预付款项应结清未结清,或未及时清理。
(2)事业单位专用基金计提数据错误
(3)专项资金列报科目错误
2.决算报告编报事项不准确,账务核算不合规,存在部门与所属单位未剔除重复项目导致虚增收支问题。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应编入决算的单位、资金未编入决算
(2)将不应编入决算的单位或资金编入决算
(3)决算报表附注说明不规范
3.决算报表内容不真实,存在由于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不规范,以及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人为调整决算支出,造成决算支出数据不真实问题。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多计或少计收入
(2)多计或少计支出
(3)多计或少计结余
(4)多计或少计负债
(5)部门自行调整所属单位决算数据
(6)部门估列代编所属单位决算数据
4.汇总决算不规范,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与预算编制口径、范围、科目等不一致,造成决算与年初预算差异较大,影响预算资金分配的严肃性。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汇总决算使用的数据与分户决算不一致,表表不符。
(2)决算报表数据与会计账簿数据不一致,账表不符。
(3)收入科目归集不准确
(4)支出科目归集不准确
(5)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不一致
十、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1.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本部门单位未建立健全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等内控制度。
(2)未及时修订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
(3)不相容岗位及职责分离控制不到位
(4)未明确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职责、人员
2.内控管理制度不严格、执行不到位或未有效执行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或内部审计结果未运用
(2)各层级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
(3)对所属单位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监管不到位,导致所属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问题。
十一、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方面
1.整改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被审计单位未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
(2)未制定整改实施方案
(3)对一些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未制定计划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或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之日起60日内报送审计整改报告
(2)审计整改报告内容不完整不规范
(3)下达的审计决定未整改到位
二、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常见问题防范清单 一、贯彻执行中央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规划、改革任务等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彻底,未将本地区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与中央有关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决策部署有效结合,影响政策执行效果。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照改革任务分工的时限要求,有效推进改革任务的部署和实施,改革发展任务推进较慢。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优化营商环境、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等改革任务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
(2)未结合本地区实际,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制定规划、方案不及时、不科学,阶段性任务目标未完成或成效不明显。
(3)未及时制定印发实施细则、任务分工、分行业领域专项规划等配套政策措施。
2.落实民生保障政策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生建设投入保障机制。
(2)未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基本民生保障标准未达标。
(3)政策标准门槛过高,不“接地气”,惠及面不够广。
(4)公共卫生制度体系不健全,疾控中心或医院建设规模、等级等未达标。
(5)补贴发放管理不到位,存在发放不及时,应享受未享受、超范围享受或重复享受、享受补贴人员不符合条件,以及个别人员骗取医保基金、定点医疗机构多报销医保基金等。
(6)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按要求实现国家(省、市)级统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进展缓慢。
(7)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已建成保障性住房空置率高。
(8)义务教育均等化政策落实不到位。
(9)粮食安全方面应急保障建设不足、储备规模不达标等。
(10)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向社会公开承诺的重大民生事项未完成。
(11)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
3.落实涉农领域相关政策措施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未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未编制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或与其他专项规划不衔接,导致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被占用损毁。
(3)未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饮水、无害化厕所改造、道路“户户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4)本级涉农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乡村振兴的推进实施。
(5)政策执行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落实不精准。发放涉农补贴过程中存在发放不及时,应享受未享受、超范围享受或重复享受、享受补贴人员不符合条件等。
4.落实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期内未制定科学合理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未按要求完成与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目标。
(3)重点任务未细化分解,未按期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部分重点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
(4)因体制机制不顺,造成城市规划、土地规划、新城新区建设不衔接、不科学、不合理,存在违规扩区、违规征地、未批先建等问题,影响了平台融资、双招双引、“六稳”、“六保”等政策落实落地。
5.目标任务未完成或推进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目标任务未完成、未达到进度要求或实现预期效果,甚至虚报瞒报相关数据。明确领导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的事项未完成,如耕地保护,林地保护,粮食安全,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目标责任。
(2)目标设定不清晰、不细化,对各阶段任务落实没有具体完成标准,工作推进不到位。
二、重要经济决策方面
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或已建立未明确和细化需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范围、权限和标准。
(2)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违反了“三重一大”集体研究的议事规则,存在以传签代替集体决策、以专题会议代替集体研究等问题。
(3)容错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
7.决策失误或决策执行中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因调研论证不充分、未经风险评估等,在重大投资和招商引资等项目建设中,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或存在风险隐患等。
(2)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过程中,因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偏离预订目标或出现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
(3)对决策执行中出现的不可预期的新情况新问题未及时研究,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三、财政财务管理方面
8.财政收支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通过虚构应税事项、财政资金“空转”以及虚构国企间交易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
(2)应缴未缴预算资金或土地出让收入,造成少计财政收入。
(3)为弥补财政赤字,人为调节收支平衡、调整支出规模和结构等。
9.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财政专户或部门管理的资金脱离预算监管,体外循环。
(2)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编制不完整、不细化。
(3)存量资金资产未统筹盘活等。
(4)将部分中央约束性任务资金和实行项目管理的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10.重大财政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或超范围安排使用财政专项资金,超范围动用预备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等。
(2)“三公”经费支出超标准、超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和新增资产配置支出控制不严等。
(3)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分配或拨付不及时,部分资金在财政部门滞留闲置,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1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执行国有资产统一登记要求,国资管理部门不能全面掌握国有资产底数,产权不明、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等。
(2)因缺乏统筹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流失,以及无偿或低价出租出借国有资产。
四、防范化解经济风险隐患方面
12.政府债务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政府及所属部门或企业在预算之外违规举借政府债务、举借的政府债务余额超过限额、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2)强制金融机构等提供政府性融资。
(3)违法为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提供担保。
(4)参与PPP项目时承诺回购、承担本金损失、最低收益及提供担保等各种形式,兜底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风险。
(5)将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1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措施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以政府购买服务、违规出具承诺函等方式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2)隐性债务规模较大,未按计划完成隐性债务的化解任务。
(3)融资平台举借资金建设公益性市政工程,造成政府隐性债务的增加。
14.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因前期论证不充分,项目进展缓慢,造成债券资金长期闲置。
(2)违规出借债券资金或挪用购买理财产品。
(3)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债券资金。
15.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不力。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对地方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监管,造成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违规向“两高一剩”行业、房地产行业和环保违法企业发放贷款。
(2)变相掩盖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率。
(3)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案件处置不当。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方面
1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五项费用控制不严格,未严格执行五项经费压减任务。
(2)违规审批、建设办公楼和业务用房,办公用房超标,领导干部周转房管理不到位。
(3)违规发放津补贴。
(4)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
(5)在土地出让、重大投资项目等方面存在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行为。
六、以往审计、巡视巡察等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7.以往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2)选择性整改,避重就轻,“新官不理旧账”,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3)治标不治本,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未健全完善相
关制度办法,有些问题屡审屡犯,屡改屡犯。
(4)假整改、材料整改、数据整改,问责替代整改以及整改措施不精准。
三、市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常见问题防范清单
一、贯彻执行中央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方面
未及时贯彻落实与本部门相关的上级政策。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行业重要指示要求不及时、不到位。
(2)未能有效协调和推动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未达到预期目标。
(3)未及时分解和细化上级部署的改革任务、重点工作分工或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成效不显著。
二、本部门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方面
2.未全面有效履行“三定”方案确定的部门职责或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任期内未制定本部门(系统、行业)的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制定的规划与国家战略规划要求有差距。
(3)未完成本级党委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和重点改革事
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
(4)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阶段性目标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未达到预期效果。
(5)向社会和公众承诺的目标任务未实现。
(6)履职尽责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三、重要经济决策方面
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严格。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对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范围、权限和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
(2)未在预决算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对外投资、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产处置、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3)未按期完成本部门单位研究制定的重要经济决策事项。
(4)未及时研究决策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5)因调研论证不充分、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损失浪费、环境破坏或风险隐患等后果。
4.本部门单位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审批程序不合法不合规。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经集体研究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造成超概算投资、增加建设资金等。
(2)项目建设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
(3)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或建成后使用效率低下,未达绩效目标等。
四、财政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方面
5.预算管理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预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执行率低。
(2)未有效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未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存量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
(3)合同、项目投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方面管理不严格。
(4)未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评价或绩效评价结果质量不高。
6.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专项资金分配方法不科学、标准不统一、程序不合规,拨付不及时或长期闲置。
(2)专项资金项目审核不严格,项目进展缓慢。
(3)资金监管和绩效考评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7.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国有资产管理不善,存在产权不明、底数不清、账实不符、未按期清产核资等问题,甚至因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流失和诉讼风险。
(2)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未能发挥效益。
(3)未经审批处置资产,无偿或低价出租出借资产。
(4)隐瞒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收入或坐收坐支。8.预算管理中的编制问题。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存在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虚报人员占用编制等情况,造成超预算支出、无预算开支等涉及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五、履行内部管理监督职责方面
9.内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本部门单位未建立健全或有效执行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等内控制度。
(2)内部审计工作未有效开展,合同签订不严谨、执行不严格。
(3)对所属单位业务开展和财务收支监管不到位,导致所属单位出现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责任事故等。
(4)本部门单位相关业务信息化建设的“建管用”存在薄弱环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不完善,存在数据保密安全隐患。
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方面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违规新建、改扩建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违规占用所属单位或相关企业办公用房。
(2)违规接待、违规公款出国(境)、未定点维修车辆、违规借用占用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在非定点场所召开会议、超标准超协议价结算会议培训费、虚列会议培训费套取资金等。
(3)向所属单位转嫁摊派费用。
(4)违规发放津补贴。
(5)领导干部在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出国、公务接待、差旅等方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
(6)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取酬、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7)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重大投资、工程招投标、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方面滥用职权。
七、以往审计、巡视巡察等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1.以往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部署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以往年度审计、巡视巡察或专项督查报告中反映的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相关的事项整改不到位。
四、市管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常见问题防范清单
一、贯彻执行中央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方面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中央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及时研究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措施,造成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到位、混合所有制改革流于形式效果不佳、重组整合缓慢、清理退出不彻底。
(2)利用虚假转让、虚假扭亏、虚假出资等方式虚报改革进度;借改革之机,低价处置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影响国资国企改革效果。
2.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项目不力。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对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库、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库的重大项目论证不充分,造成部分项目投资效益差,存在损失风险。
(2)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与预期差距大,未能实现产业带动、资源集聚等作用,影响新旧动能转换成效。
3.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等方面缺少具体推动的措施和路径。科技创新与产业实际需求脱节、成果转化质量不高。创新资源分配不充分、分散、低效,高层次人才“引入难、留不住”等。
4.未完成考核目标。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专项任务,未完成与政府有关部门签订的责任目标,资产负债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等重要考核指标未达要求。
(2)未完成年度业绩、创新、环保、安全生产等考核目标。虚报节能减排、风险化解等指标数据,人为调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等。
二、重要经济决策方面
5.“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严格。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清单规则不清晰,未对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的程序、范围、权限和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
(2)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执行不到位。
(3)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上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或集体决策程序流于形式。6.未严格履行决策程序造成重大投资损失。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盲目决策,项目投入后未达预期目标。
(2)脱离主业向非关联业务板块无序扩张,项目面临经营风险且占用企业大量资金。
(3)将大额资金投向非主业的房地产、落后产能或高风险金融衍生类业务,造成重大投资损失。
(4)因缺乏境外投资的日常监督、资金管控,造成项目经营亏损严重,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存在廉政风险。
7.违规开展重大物资(服务)采购。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在重要设备购置、关键技术引进、大宗物资及服务采购、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未履行规定的决策、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采取指定供应商、长期使用特定供应商、使用无资质供应商、代理商高价采购等方式,向特定关系人输送利益,存在廉政风险。
(2)为虚增营业收入或赚取资金成本差价,以物资(服务)采购为名,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或空转贸易造成风险敞口,致使大额应收款项无法收回,产生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8.违规开展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处置。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在重大收购、兼并重组、合资合作、股权变动、资产处置过程中决策和审批程序不合规,可行性研究不足、尽职调查流于形式。
(2)通过暗箱操作、化公为私、人为调整评估结果或交易价格等方式,低价贱卖国有资本资产或高价收购民营资本,造成国有权益受损和国有资产流失。
9.违规对外担保或出借资金。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为个人、民营企业、高风险投资项目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出借资金。
(2)违规对个人、民营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担保。
(3)因项目公司破产、担保措施不足等造成资金无法收回或承担大额资金连带赔付责任,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10.内部管理控制薄弱。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造成权力运行缺乏有效制约。对内部监督不力,造成出现重大违法违纪、重大风险隐患、重大经济损失等。
(2)未建立健全生产、采购、销售、投融资等内控制度或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原材料出入库管理混乱、采购价格虚高、赊销回款难、“存贷双高”等。
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方面
11.收入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通过签订循环购销协议、虚构贸易业务、人为增加购销环节和介入外部贸易“转圈销售”等方式虚增收入;人为调节收入确认原则、虚报建设项目完工进度等,调节收入和经营业绩。
12.成本费用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通过调整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应收款项坏账、商誉确认等会计政策,调节销售成本结转时间等方式,少计或多计成本费用。
13.利润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通过虚假股权转让等方式将亏损严重企业不纳入会计报表合并范围,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计量方式,调节投资收益或当期损益,造成利润不实。
14.资产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将非实质控制资产纳入账内核算,虚增资产;通过转移资产等方式形成账外资产;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或第三方单位违规结算业务收支,违规设置“小金库”;未对长期积压存货、长
期未收回的应收款项等进行减值测试,未足额作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造成资产虚高。
15.负债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通过股权融资、结构性债券、明股实债等方式,掩盖真实债务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对重大产品质量、法律诉讼、生产安全或资源环境风险造成的或有事项,预估负债不准确。
16.所有者权益不实。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未按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关联交易抵消不充分,将非实质控制企业纳入合并范围或将长期亏损等经营困难企业剔除合并范围,造成所有者权益不实。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方面
17.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实物,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豪华装饰办公场所和添置高档办公用品,超标准接待,违规公款出国(境)、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会议、接待铺张浪费等。
18.未严格落实廉洁从业规定。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所属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多发频发。
(2)企业管理人员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持股、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甚至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
五、以往审计、巡视巡察等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9.以往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2)选择性整改,避重就轻,“新官不理旧账”,重点难点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3)治标不治本,整改不到位、不彻底,未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有些问题屡审屡犯、屡改屡犯。
(4)虚假整改、材料整改、数据整改,问责替代整改以及整改措施不精准。
五、区(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常见问题防范清单
一、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方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重视不够,贯彻落实措施不具体,重显绩轻潜绩,忽视中长期举措,造成重大资源损毁、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2)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不到位,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不够及时有力,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
2.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任务推进落实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对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自然保护地管理、河(湖)长制、林长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有关改革任务未部署或推进缓慢。
(2)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不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成效考核、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
(3)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减排等工作跟进部署检查不到位,未完成年度目标要求。
(4)对所在地区承担的改革任务采取的措施跟进监督不够,改革任务虽然按时完成,但实施效果不佳。
3.推进重点规划任务不力。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规划,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有关重要专项规划贯彻落实不到位。
(2)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等重点任务推进缓慢。
4.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落实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去产能目标未完成,上报的去产能任务完成情况弄虚作假。
(2)违规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3)违规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办理土地、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
二、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
5.未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园区开发建设、重大投资项目、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2)未按有关规定报批,调整或修改规划、计划或功能区划。
(3)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不力。
6.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经济发展、资源利用、区域开发等相关规划应开展未开展环评工作。
(2)经济决策和资源环境决策未严格落实环评有关要求。
(3)建设项目未评先建、不按环评批复建设,违规审批涉重金属、危险废弃物等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环评。
7.管控自然保护地不力。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禁止开发区域未编制总体规划,未完成界线划定。
(2)在禁止开发区域进行采矿、养殖、旅游等活动,违规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进行开发建设,违规调整禁止建设区位置、面积等。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方面
8.违规组织实施重大经济活动或审批运作建设项目。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在重大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上违反“三重一大”集体研究议事规则,以专题会议代替集体研究等。
(2)违规以自然资源资产进行租赁经营、抵押贷款、担保或偿还债务。
(3)违规批准占用破坏耕地林地等不符合政策法规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在取得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等相关审批手续前即开工建设。
9.未按要求制定地方相关制度、规划。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照上级政策、制度和规划要求,组织推动出台有关资源环境制度、规划和相关落实措施。
(2)组织制定有关资源环境制度、规划时,对当地实际情况研究不够深入,造成制定的制度、规划不符合当地实际情况,难以执行落实。
(3)未对不符合国家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要求的法规制度和规划进行清理。
10.规划编制不合理。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建设用地规模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未将水土保持、林业发展、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等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11.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落地实施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擅自放宽或选择性执行国家和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政策标准。
(2)违反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清单规定,未按期淘汰禁止类产业(企业)。
(3)违反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清单规定,未对限制类产业(企业)采取关停并或技术改造升级措施。
(4)违反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清单规定,引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的项目。
四、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12.落实约束性指标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有关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分解落实。
(2)单位GDP能耗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煤炭压减、森林覆盖率、耕地保有量等约束性指标未完成或完成数据不实。
13.落实有关目标任务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完成“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壤十条”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规划计划分解的目标任务。
(2)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进度滞后,未完成地下水水质保护目标,河流湖库等水体水质下降。
(3)未完成水污染防治等规划项目建设,河流湖泊污染治理效果不明显。
(4)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任务未完成,工业园区或集聚区未按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污水直排问题。
14.生态文明目标考核相关制度不健全。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未按要求将生态文明相关要求纳入政绩考核。
(2)未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实行、试行差别化的考核制度。
(3)未按规定取消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地区生产总值考核。
(4)对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地区或部门违规评奖评优。
(5)未结合当地资源环境特点以及国家有关生态指标硬性要求设置约束性目标。
五、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方面
15.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不完善、配合不到位影响监管效果。
(2)有关部门资源环境基础数据矛盾、不共享、标准不一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资源环境突发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机制未建立或运行效果不佳。
16.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不严格,盲目推进项目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土地批而未供、闲置问题处置不到位,违法违规用地依然存在。
(2)建设项目等违规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3)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未完成、质量不高,已复垦土地闲置、撂荒。
(4)未出台节水综合制度,未按期完成节水型城市建设任务,再生水、矿井水等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地下水超采、无证取水等现象突出。
17.资源环境领域执法不严、监管不力。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对造成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污染,造成林地、耕地、生物多样性等自然资源资产损毁的问题,查处打击力度不够。
(2)对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的重点行业监管不到位。18.推动解决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不到位。【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排污企业应搬未搬,饮用水水质不达标。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未按期完工或未充分发挥效益。
(3)污水、垃圾处置基础设施不健全,黑臭水体治理不彻底。
(4)乡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未实现全覆盖,农村垃圾未能实现无害化处理。
(5)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场地不达标、选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
(6)未对已关闭矿山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不力。
六、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
19.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收入、政府性基金以及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征管用不规范。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应征未征、违规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水土保持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资源环境相关资金。
(2)多头或重复申报、违规分配使用财政资金。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长期结存或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20.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投入不足、推进不力、绩效不佳。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1)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投入不足或资金长期沉淀闲置,工作推进缓慢、预算管理不善、绩效考核不严,打包拼凑项目,项目建设偏离政策初衷。
(2)项目招投标不规范,违法发包、转包、分包。
(3)项目建设监管不严,存在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问题;项目未按期开完工。
(4)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运营效果不佳,管护不到位,未正常运行、闲置或建成后被拆除造成损失浪费。
七、以往审计、巡视巡察等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21.以往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发现资源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
【常见问题表现形式】
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部署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落实走形式、走过场,不解决实质问题,造成以往年度审计、巡视巡察、专项督查报告中反映的与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相关的事项整改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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