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 正文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2024)

上仙 上仙 2025-01-10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943人已围观

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吉财村规〔2024〕2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动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财农〔2021〕12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省依法设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应当建立健全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债务债权清查化解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财务行为;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财务信息管理,如实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明确理财组织和人员,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展民主理财工作。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循民主管理、公开透明、成员受益、支持公益原则开展财务活动,控制财务风险,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应当依法依规接受乡镇政府(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和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接受纪检监察和农村审计等

试读结束,支付后阅读本文全文,或开通会员全站免费阅读

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会员中心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目录[+]

点击启动AI问答
Draggable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