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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增值税税收优惠汇总
上仙
2024-03-12
【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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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增值税税收优惠汇总
加强农业发展意义重大,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各种“惠农”政策中,税收优惠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政策。本期小编和大家讲讲增值税方面“惠农”政策。
一、基本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以下简称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
二、农业生产资料的优惠政策
1.农膜;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第一条
2.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第一条
三、部分农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1.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从事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
优惠内容:从事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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