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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

上仙 上仙 2024-03-12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2302人已围观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资金管理的指导意见

小编按:

近期有群友提到当地开展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绝大多数预算单位都取消了原有的实有资金账户,原有滚存结转结余资金基本都使用殆尽,或者已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使用,原往来性资金基本也缴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进行承接,使用时纳入集中支付,因此,钱全在国库或专户,也不存在往哪个商业银行存放吃利息,再说多吃了点利息又是非税收入还得缴库,除非全额返还,否则也没有必要多此一举。


当然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并非指向没有实钱的单位,重点是在财政专户、国企,以及仍然保留实有资金账户的预算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是否按规定实行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是否制定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相关制度;单位公款存放管理是否符合规范;单位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操作是否符合规定流程;单位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是否按规范出具廉政承诺书;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利益回避相关规定。


财政部2017年就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由各地拿细则办法,现将当时的文件转录供大家学习了解一下专项检查的背景和主要措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7]7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资金存放管理不够透明,存在廉政风险甚至利益输送现象;资金存放管理不够规范,存在资金安全隐患;资金存放管理不够科学,选择资金存放银行未综合考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等因素。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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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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