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 正文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研发项目委托税务风险控制

上仙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912人已围观

研发项目委托税务风险控制

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时,可能既有自主研发活动,也有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情况,不同的研发方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限额计算规定不同。实务中,一些企业由于政策适用不准确,容易存在委托外部研发却未取得产品所有权,委托研发合同未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直接全额加计扣除等风险。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对促进企业投入研发意义重大。税收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重点税源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同比增长22.6%,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加大。实践中,企业通常单独或组合采用内部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集中研发等方式开展研发活动。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相同。其中,委托研发的涉税问题是公认的难点。一些企业由于政策适用不精准,面临一定税务风险。

  风险点一:委托外部研发却未取得产品所有权

  实务中,个别企业对委托研发的定义理解有误,将合作开发、外购软件等行为混同委托研发,错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根据政策规定,如果开发项目的最终所有权,为受托方所有,那么委托方将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典型案例◆

  甲银行2020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项目共有三个,均为委托研发项目,发生委托研发费用合计174.5万元,按80%的比例计入年度研发费用139.6万元,全部形成无形资产,本年形成无形资产摊销46075.75元,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8063.56元。

  税务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企业提供的一份安全产品购销合同显示,该终端安全系统为企业向丁公司采购的企业安全产品。合同有效期内,由丁公司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所购产品运行,丁公司对产品享有完全知识产权。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

试读结束,支付后阅读本文全文,或开通会员全站免费阅读

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会员中心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目录[+]

点击启动AI问答
Draggable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