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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六
上仙
2024-03-12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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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巡察反馈财务违规问题整改案例之六
1、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团市委和少年宫账目存在科目使用混乱的现象。2017年团市委将邮电费款项由办公费科目列支。”问题。
整改措施:团市委办公室召开内部整改会议,对于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鉴于我单位未设置会计机构,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依据财政部98号令《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与我市XX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代理记账合同,解决此类问题,确保团市委和青少年宫款项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
2、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团市委2017和2018年度采购保险柜、文件柜和办公座椅等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问题。
整改措施:按照市审计局《审计报告》要求,已将2017和2018年度采购保险柜、文件柜和办公座椅进行补录记入固定资产账。今后将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及时、清晰的记录各账目。
3、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团费管理不规范。应收账款3937元自2007年以来长期挂账。”问题。
整改措施:经核查,应收账款3937元中的2307元已收回入账。余下的1630元,欠款单位为本市XX学校、公用局、经贸团工委、中铁X局等单位,因欠款为历史遗留问题,时间久远,平均逾期已20年以上,且以上单位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已无法查询,无法通过发函方式与以上单位联系,致以上欠款共计1630元,目前已无法追回,经与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沟通,根据相关财务制度,认定1630元欠款为坏账损失。经团市委书记办公会议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此外,团市委组织部完善制定团费管理相关制度,组织团费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团费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团费管理。
4、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非团费收入转入团费核算账户。2017年12月,青少年宫筹建处账户销户,账户余额转入团费核算账户。”问题。
整改措施:针对此项问题,团市委积极向上级或同级团委学习借鉴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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