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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财税如何处理
上仙
2024-03-11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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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处理
1、分期付款方式销售方增值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但对付款期限未到之前先开具发票的,在开具发票时当天发生时间税纳税义务。
2、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方增值税抵扣处理。如果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购买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规定的抵扣进项税额的,购买方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购销双方对于发票开具也可能有不同的约定:(1)可以约定首付款后,一次性开具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销售方根据实际收到的款项分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分期付款销售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同时,第五十八条规定: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会计处理。企业分期付款购进固定资产具有融资性质的,会计处理依照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的不同,有所差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购买固定资产的付款期限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格与购买价格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