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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土地征用相关账务处理重点解析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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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原处于城乡结合部的村庄成为城市快速发展的重点区域,村集体土地大量被征用,部分农村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村庄整合”。笔者通过对河南省濮阳市示范区所辖区18个行政村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账务处理情况进行了调研,重点是对辖区内征地补偿资金的核拨,地面固定资产的拆除、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抽样调研,总结了相关账务处理的重点,与大家探讨。
一、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1. 走访中发现的问题。
(1)在土地现状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过程中,由于测量队队员、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工作不够细致,导致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不清,土地面积、房屋面积测量不够准确,清点地上附着物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时有漏登、多登现象。由于土地现状调查不准确,导致了二次、甚至三次确认,从而加大了多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量,比如:财务人员多次拨付同一地块资金。
(2)资金不能及时兑付,征地村民不理解,引起了部分群众阻工,影响了施工进度。
(3)部分被征地村民存在“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法不责众”的错误心态。
2.在翻阅账簿,查看与土地征用相关业务的账务处理时发现的问题。
(1)在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的过程中,由于资金短缺等原因,没有按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征地补偿款、安置及社保费等资金。项目之间存在相互调剂使用资金现象;补偿方案编制不及时,存在着预拨资金现象,项目完成后没有及时清算,没有做到专款专用。
(2)农用地被征用涉及的补偿款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社保费等。其中土地补偿费原则上归集体所有,由集体在其成员之中进行分配,但实际工作中,该款项拨付给了被征地农户,村集体没有留存资金,不利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土地交付之前,未成立资产清查小组,对资产未进行详细清查盘点,没有编制“固定资产盘点报告表”,或未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未按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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