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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10则典型违法案例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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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健康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某省财政厅通报10起违反政府采购法律规定的典型案例,我们转摘供大家学习参考:
违法情形一: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
案例1:某县教育局2021年中小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设备项目采购中,A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B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恶意串通,B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中标后,A公司派出工作人员代表B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021年12月,县财政局对A公司、B公司作出罚款44600元、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案例2:某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19年旅游商品博览会项目采购中,A市公司既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方案,又递交响应文件继续参与采购活动,并与响应供应商B视听灯光音响工程有限公司、C文化传媒工作室恶意串通。A公司成为成交供应商后,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D公司实施。
2022年2月,区财政局A公司作出罚款4015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14868元、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对B公司、C公司作出2007.5元罚款、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违法情形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案例3:某市商务局2019年国际博览会进出口商品展馆设计制作项目采购中,成交供应商A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给B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12月,市财政局对A公司作出罚款1418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违法情形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案例4: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应急救灾物资储备项目采购中,A棉纺制品有限公司伪造省纤维检验局检测报告投标响应,并冒用B公司、C公司名义,伪造B公司、C公司投标文件参与投标。2021年7月,县财政局对A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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