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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调整

上仙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113人已围观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等防伪措施。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和鉴别方法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附: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一、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税务总局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2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为此发布本公告。
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公布了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在此基础上,此次取消了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三、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怎样的,应当如何鉴别?
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鉴别方法是,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具体图示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附件。
四、以前印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能否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9号)防伪措施:


一、光角变色圆环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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