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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的会计核算案例分析

上仙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600人已围观

引言

《政府会计制度》背景下,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是会计期末处理重要的会计科目,正确处理会计期末结转结余工作,可以有效把《政府会计制度》落实。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开始施行,基于行政单位的会计作业,体现出收支科目处理过程的繁琐性,同时科目设置以及核算模式都出现显著变动,若尚未透彻性的掌握结转结余概念,可能出现财务处理问题,难以保障财务决算报表的准确性。基于此,研究财政拨款结转结余相关的会计核算方式,以下是笔者进行的具体研究。

一、《政府会计制度》下财政拨款结转明细科目设置

科目设置过程中,现有的行政单位会计设置对应科目,即财政补助结转,然而《政府会计制度》明确财政拨款结转科目,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会计核算变动应该以明细核算为主。

(一)设置会计差错更正以及以往年度支出收回项目等相关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中提出年初余额调整的概念,也就是科目核算工作由于受到会计差错更正因素的影响以及受到以往年度支出收回项目因素的影响,相关人员要及时优化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在年末结账完成后保持科目中不存在余额。

(二)设置财政拨款调拨业务等相关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中提出下列明细科目,这些科目均和财政拨款业务存在关联。首先是归集调入,科目的具体核算要结合其他部门进行财政拨款结转金额调入的过程,顾及具体调增额度数额或调入的资金数额。在年末完成结账工作,保持明细科目中不存在余额。其次是归集调出,科目的具体核算要结合其他部门进行财政拨款结转金额调出的过程,顾及具体调减额度数额或调出的额度数额。在年末完成结账工作后,保持明细科目中不存在余额。再次是归集上缴,科目的具体核算要结合上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过程,也就是核销额度数额或者上缴资金数额,在年末完成结账工作后,保持明细科目中不存在余额。最后是单位内部调剂,科目的具体核算应得到财政部门批准,改变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运用渠道,作用于行政单位没有完成等项目金额调整上,同样在年末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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