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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刷公务卡公务消费时使用了立减金如何报销?
上仙
01-10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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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同行讨论交流时,谈到单位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刷公务卡付款时没注意将立减金一起合并支付,导致发票金额与系统显示的实际刷卡金额不一致。财务报销时如何处理这部分立减金消费呢?
有两种观点:一是按公务卡实际刷卡金额报;二是按发票消费金额报销,立减金金额另行支付到职工个人工资卡。
讨论中,更多的朋友倾向于选择第一种方案,理由:公务卡主要用于办理日常非涉密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原则上不得用于私人消费。持卡人应严格执行单位公务卡有关使用规定,规范用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报销时应提供公务支出消费发票及刷卡凭证,系统显示的是扣除立减后的实际支付金额,因此应按实际刷卡金额报销,立减金损失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选择第二种方案,理由:立减金具有准现金性质,无论是何种方式取得,从法理上属于个人财产,报销人在公务支出结算时实际支付了与公务消费等值金额,只是不慎使用了两种结算方式,单位在报销时应按发票金额进行报销,立减金另行归还给报销人。
小编倾向于第一种方案,一是报销人应对自身公务结算行为负责,准确使用结算方式,严格区分公务消费和个人消费的界限;二是可能立减金来源于公务卡消费本身所衍生的发卡行让利行为,相当于价格让渡;三是如果对立减金部分进行报销,实质上变相兑现,助长立减金套利行为;四是一体化系统报销时也只能选中此笔实际付卡金额,无法对立减金部分进行报销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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