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 正文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财政部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2024)

上仙 上仙 2025-01-24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1075人已围观

财政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24〕43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定点管理,推动党政机关更好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等有关规定,现修订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请各地财政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做好本地区会议定点管理和监督工作,做好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管理信息系统(http://meeting.mof.gov.cn)管理工作。 
附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30日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是指财政部门或者财政部门委托的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宾馆、饭店或者专业会议场所作为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场所(以下简称会议定点场所)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在党政机关及其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
第四条  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在会议定点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分工。
第五条 各地区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国范围内实

试读结束,支付后阅读本文全文,或开通会员全站免费阅读

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会员中心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目录[+]

点击启动AI问答
Draggable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