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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实务:公共基础设施问题解答

上仙 上仙 02-07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235人已围观

1.公共基础设施需要计提折旧吗?

解答: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公共基础设施计提折旧,但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进行良好的维护使得其性能得到永久维持的公共基础设施,以及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使用权除外。

在财政部对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摊销年限作出规定之前,单位在公共基础设施首次入账时暂不考虑补提折旧(摊销),初始入账后也暂不计提折旧(摊销)。单位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已经核算公共基础设施且计提折旧(摊销)的,可继续沿用之前的折旧(摊销)政策。

2.单位接受委托对某公园绿地进行管养,需要确认公共基础设施吗?

解答:负有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企业或其他会计主体代为管理维护公共基础设施的,该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委托方予以确认。

3.某公共基础设施由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由谁确认公共基础设施?

解答:多个政府会计主体共同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对该资产负有主要管理维护职责或者承担后续主要支出责任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分为多个组成部分由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分别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各个政府会计主体分别对其负责管理维护的公共基础设施的相应部分予以确认。

4.某乡镇道路由区财政和街道各承担一半建设资金,由街道管养,如果街道做公共基础设施确认入账,区财政为道路建设的大额资金支出没有资产对应,怎么办?

解答:公共基础设施应当由按规定对其负有管理维护职责的政府会计主体予以确认,所以应当由管养这条道路的街道确认入账,区建设部门如果当时对这条道路入过账,建议通过”无偿调拨净资产“科目做无偿调拨,如果当时仅是费用化了,则不做会计处理。

5.单位履行职责,为全市政府服务开展建造的网络设备,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吗?

解答:《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定义为“政府会计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而控制的,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是一个有形资产系统或网络的组成部分;(2)具有特定用途;(3)一般不可移动”。公共基础设施主要是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等,而且为政务服务网络设备也不是很满足公共基础设施一般不可移动的特征。建议单位做固定资产。

6.居民小区体育健身器材由开发商建造,建成后开发商不再承担后续管理,也未做任何移交手续,文件又要求辖区有关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如何处理?

解答:建议单位按资产盘盈处理,财务会计借记“公共基础设施”,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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