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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新政府公物仓管理案例(2025)

上仙 上仙 2025-04-11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481人已围观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关于实施全区政府公物仓管理的通知

桂财资〔2025〕5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区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推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财资〔2024〕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推进全区政府公物仓(以下简称公物仓)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调剂共享机制,强化财政资源统筹配置功能,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动资产资源有效整合、信息互联互通。坚持“全面覆盖、应入尽入、统筹调剂、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对公物仓资产实行统一管理、调剂共享、依法处置,促进资产循环利用,以存量调控增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管好用活国有资产。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区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物仓系统),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地区公物仓管理相关制度。到2026年,全区公物仓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公物仓系统运行规范,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公物仓管理全区覆盖。
三、适用范围
公物仓适用范围为全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机关和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经各级党委、政府批准设立的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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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制度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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