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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财政局对单一来源采购单位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依据

上仙 上仙 2024-07-24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737人已围观

一、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采购意向公开不及时

XX市民政局《2022年XX市殡葬服务项目》于2021年12月27日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2年1月10日意向公开。

上述事项不符合《XX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中“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的规定。

(二)成交通知书发放不及时

XX市民政局《2022年XX市殡葬服务项目》于2022年1月24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2年1月26日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XX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市区出租车数字化提升(计价器采购)项目》于2022年9月14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2年9月15日发出成交通知书。

上述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74号令)第十八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规定。

(三)未严格执行谈判协商规定

XX市民政局《2022年XX市殡葬服务项目》项目档案中谈判协商只有纸质文档,缺少谈判协商现场录音录像的音视频档案。

XX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辅助营销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和Y实验学校《Y实验学校初高中标准化试场建设项目》谈判过程没有体现“价格商定”的协商过程。

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分局《N区“耕地智保”应用场景高位视频监控服务项目》谈判协商过程中未就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商定。

上述事项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浙江省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等相关规定。

(四)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依据不充分

XX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辅助营销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中只提及“服务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没有从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公共服务具有特殊性要求等方面论证说明“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理由,应属于论证不够充分。

XX市自然资源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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