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 正文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纪念品16个典型案例

上仙 上仙 2024-11-04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1740人已围观

借会议活动发放纪念品、土特产,实质是变相用公款送礼,是对公款的挥霍浪费,违反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会议活动的单位,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违反规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广东省江门市某区人民法院违规使用公款购买、发放纪念品问题。2018年12月,某区人民法院为庆祝新办公大楼落成,违规用公款采购了250套以新办公大楼为模型的笔筒,并将笔筒作为纪念品发放给该院干部。该批笔筒每套单价490元,共计花费12.25万元。对此,时任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某和时任分管财务的副院长肖某应负主要领导责任。黄某、肖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黄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肖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江西省安远县某乡A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尧某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4年“七一”期间,尧某主持召开村干部会议,讨论通过购买苏泊尔热水壶97只,在2014年“七一”活动时发放给村里的党员干部。根据同时查处的尧某违反廉洁纪律、职务侵占等其他违纪事实,2015年12月24日,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尧某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3、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原F司法所所长刘某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7年5月间,经时任F司法所所长刘某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该所在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暨疏解整治工作推进会期间,向各村(居)参训人员发放钢笔和毛巾四件套等会议纪念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2936元,并以培训经费名义进行报销。2021年5月,区纪委决定,给予刘某党内警告处分。

4、黑龙江省龙江县某乡H村党支部书记程某等人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3年、2014年“七一”前夕,经村党支部书记程某、村委会主任王某、会计王某某三人研究决定,为村全体党员分别购买了电水壶、电风扇纪念品,“七一”当天又召集党员、村民代表聚餐,两年两项支出共计4

试读结束,支付后阅读本文全文,或开通会员全站免费阅读

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会员中心

取消
微信二维码
支付宝二维码

目录[+]

点击启动AI问答
Draggable 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