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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分红免税的股权如何设计
上仙
2024-03-12
【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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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分红免税的股权如何设计
(一)定向分红免税的法律依据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分配红利”的规定及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基于以上税收法律政策规定,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在分配股息红利时,允许将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只分配给某些股东,而另外一些股东可以放弃分红。即存在“同股不同酬”现象,但是必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有限责任公司有未分配利润可分配;二是在《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一致签字同意的《股东分红协议》中约定“全体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只将公司可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只分配给一部分股东,其他股东放弃分红”。
另外,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要增资时,股东之间可以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同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投资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增资,另外一些股东不增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分配红利免税”的规定及其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6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基于此法律规定,公司没有未分配利润是不可以向股东进行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企业所得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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