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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增值税留抵退税“即问即答”60问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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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为帮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等留抵退税新政,确保留抵退税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和“应享尽享”,2022年3月30日,市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会同纳税服务处组织开展了纳税人网上视频培训(第1期)。针对纳税人在网络直播现场所提问题,进行归集整理和通俗易懂的解答,供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学习使用。
【问题1】请问:此前我们已申请留抵退税并到账,现在我们怎么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增量或存量留抵退税?
答:根据企业类型,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企业如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中规定的企业类型为“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六行业”条件的,按本企业所属类型和该文件规定的申请起始时间(不同类型企业申请时间不同,最早为2022年4月1日起),按月申请增量和存量留抵退税(不再有“连续六个月”的条件)。
二是企业如不属于“小微企业”或“制造业等六行业”范围的,则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增量留抵退税,不能办理存量留抵退税。
【问题2】我们是曾办理过“转登记”的纳税人,之前以为进项税退不了,就将“转登记”时的“待抵扣进项税”全部进成本了,增值税申报表里没有填报进项税额,这个是不是要先更改纳税申报表?
答:企业如为办理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待抵扣进项税额”已列入成本的,无需再调整申报。
【问题3】一般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规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也可用于计算增量留抵吗?另外,企业在办理留抵退税后,已退留抵税额期间的前期进项税额,尚未计提加计抵减的,还可计提加计抵减吗?
答:首先,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增量留抵税额,区分以下情形确定:(一)纳税人获得一次性存量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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