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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问即答——全电发票“大循环”试点阶段常见问题(13 问)

上仙 上仙 2024-03-12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884人已围观

【问题1】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发票电子化改革(金税四期)的部署,2021年12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三个地区开展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全电发票因具有无需领用、开具便捷、信息集成、节约成本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纳税人的欢迎。国家税务总局将本着稳妥有序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地区和纳税人范围。

  【问题2】全电发票与现行发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是否相同?

  答: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行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行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问题3】全电发票票样与现行发票票样有何区别?

  答:相对于现行发票,全电发票票面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将销售方信息栏从发票的左上角调整至右上角,取消了发票密码区、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

  同时,纳税人开具货物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等特定业务发票的,其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便利纳税人使用。

  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

  【问题4】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哪些类型的发票?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支持开具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其中,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和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相同。

  【问题5】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票样与现行纸质发票票样有何区别?

  答:相对于现行纸质发票(纸质专票、纸质普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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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公司企业 税务相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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