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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可以退回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或财政代管户吗?

上仙 上仙 2024-03-11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5883人已围观

问题:2020年发放给当事人一笔司法救助金,现钱款执行到位,当事人把救助金返还,我们支出时财务会计:借记业务活动费用,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会计借记行政支出,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21年针对救助金返还事项,前任会计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业务活动费用;预算会计借记资金结存贷记行政支出!咨询财政局,让这笔资金直接存入代管资金账户。请问本月支出一笔司法救助金,使用上述资金(从代管资金户再支出)时该如何记账?


回复:

一、国库集中支付


(一)什么是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1985年7月27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二条 “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在执行任务中,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发挥国库的促进和监督作用。”、第六条 “国库机构按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设立,原则上一级财政设立一级国库。中央设立总库;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库;省辖市、自治州设立中心支库;县和相当于县的市、区设立支库。支库以下经收处的业务,由专业银行的基层机构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第五十六条 “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对于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可以依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财政专户。”、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和第六十一条 “国家实行国库集中收缴和集中支付制度,对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明确:“建立以国库单一账户为基础、资金缴拨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财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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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事业单位各类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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