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公开透明。会员福利不等于职工福利;省总文件所涉及的金额都是上限,不代表一定要发到这个数。文件的第“八不准 ”要求不能将经费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要保证工会工作与活动的正常开展。工会工作与活动一般不得发奖品与奖金。确需发的不能超过500元标准。 1、基层工会接到行政计拨经费后,直接到国税缴纳或财政直接划拨。《全省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统一委托国家税务局代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拨缴工作的通知》(省总和省财政)(鄂工发(1999)36号)相关处罚:《关于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处罚、处分的暂行规定》(鄂纪发(2005)8号)
1、以《工会会计制度》为依据,做到有章可循。同时要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财经纪律等要求办.2、重点是:严格执行《工会法》《会计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工作的通知》(全总(2008)20号)3、要求:依法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独立开户、独立核算。基层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其“逢年过节”的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关于“少量”标准,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发放物品:符合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或职工必需的生活用品等。